摘要
分税制改革一方面强化了中央政府在国家财政收入中的分享比例,明确了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级政府的事权范围,初步建立了中央、地方独立自主的税收征管机构,初步建立起税收返还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另一方面造成基层财政的困难,税收返还机制和转移支付体系很不健全,国税与地税两套税收系统效率缺失。
出处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1期11-12,16,共3页
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