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政部门和慈善机构实施的大病医疗救助.为困难群体缓解因病致贫、分享改革成果搭建了平台。但实际操作过程中的一些做法.却值得商榷和探讨。不少地方凭患者的疾病诊断书和医药费收据复印件(原件作为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凭证)等书面材料.根据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数额,按一定比例给予救助。这种仅凭书面材料便给予救助的做法.笔者谓之为“纸上谈兵”,通常情况下也许可以这样操作.遇有特殊情况却甚为不妥。
出处
《中国民政》
2008年第11期42-42,共1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