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具有相当影响力的社会思潮,后现代主义的幽灵已经侵入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在社会学、历史学、文学、政治学和哲学等学科引起了不小的轰动,甚至导致其中一些学科的研究方法和研究内容的转变。行政学也遭遇了后现代,一些国外的行政学者运用后现代主义的思维模式和研究方法,对行政学进行了新的阐释和分析。一些中国行政学学者也将后现代思想引入国内,希望在中国行政学领域进行一些革新。但由此引发了几个问题,如后现代主义到底是什么?其研究方法是什么?后现代主义给行政学带来什么新内容?而最重要的一个问题是后现代主义是否适合中国行政学?本文将围绕这几个问题展开阐述,并做出解答。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08年第5期93-99,共7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