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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交往理性的政治哲学和法学理论(下)--哈贝马斯的民主法治思想及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被引量: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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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哈贝马斯是当代西方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中最具原创力和建构性的学者之一。他借助于语言学转向所提供的哲学革命契机,从语用学的视角提出并论证了交往行为理论,回应了后现代主义对现代性的挑战,超越了法兰克福学派的理性悖论,批判了社会学理性选择理论。这一社会理论在政治哲学和法学领域的运用,对于法律的事实性与有效性、公共自主与私人自主、人权与主权、法治与民主、形式法范式与实质法范式以及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等重大问题,产生了令人耳目一新的理解。这种理解既不同于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等政治哲学传统,也迥异于法律实证主义和自然法理论等各种法学流派,不仅在西方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而且对于发展中国民主和法治的理论和实践也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作者 高鸿钧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50-79,共30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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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25

  • 1[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童世骏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
  • 2[德]尤尔根·哈贝马斯 曹卫东译.《包容他者》[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02页以下.
  • 3[德]尤尔根·哈贝马斯 曹卫东译.《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学林出版社,1999年版.第238页、第241页.
  • 4[德]尤尔根·哈贝马斯.《后民族结构》[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 5[英]洛克.《政府论》(下篇)[M].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第6,27页.
  • 6[法]卢梭 何兆武译.《社会契约论》[M].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26-29页,第9页,第16页.
  • 7[德]韦伯.《法律社会学》,康乐,简惠美译,台北远流出版事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版.
  • 8[意]莫诺·卡佩莱蒂.《比较法视野中的司法程序》.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13页.
  • 9[美]克里斯托弗·沃尔夫.《司法能动主义--自由的保障还是安全的威胁》,黄金荣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 10[英]弗里德利希·奥古斯特·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王明毅,冯兴元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

共引文献516

引证文献47

二级引证文献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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