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和谐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要求,展现着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优势,蕴涵了社会主义实践的本质取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本质上是和谐社会;同时,和谐社会是一个法治社会,法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基本的制度框架并为解决社会中不和谐的因素提供基本条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必然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始终坚持的治国方略,要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宏伟目标,还需解决理论和实践层面上的一系列问题。
出处
《广东法学》
2008年第6期12-18,共7页
Guangdong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