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门诊急诊是医院对外开放的窗口,是紧急救治危重病人的主要场所,是医疗、护理工作的最前沿,同时也是病人和医护人员之间最易产生矛盾的场所,极易发生医疗纠纷和病人投诉。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急诊医疗、护理行为面对的是病情复杂多变、生命垂危、年龄不一的各种疾病的人群,以及被动面临的偶然和意外灾害事故所致的多发伤、批量伤病员的救治,其病情变化中交织着多种未知因素。而门诊医疗护理行为又是具有超过各种服务之上的高科技行为的组合活动日,具有高风险性,并承担着较大的法律责任,
出处
《医学信息》
2009年第1期124-125,共2页
Journal of Medical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