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恩格斯历史唯物主义法学观形成的标志。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部奠基性著作中,系统地阐发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并以之为理论依据,深刻地揭示了法的历史运动规律,科学地分析了法的本质属性与核心价值,建构起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理论体系的基本框架,实现了法学发展史上的伟大革命。
出处
《求实》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4-6,共3页
Truth Seeking
基金
2007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资助重点研究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民主政治理论与建设研究>(主持人:朱力宇教授
项目编号:07AFX0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