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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民法与市场经济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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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仍处基本法地位。我国正在实现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首要的是冲破旧体制下的法律观,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观,其中重要的是树立与增强民法观念。
作者 胡倩茹 韩继
机构地区 河北大学
出处 《商场现代化》 2009年第5期265-265,共1页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马克思恩格斯:论国家与法.法律出版社.
  •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19-420页.
  • 3刘得宽.民法诸问题与新展望.

共引文献2

同被引文献3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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