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4月23日,环境保护部发布《淮河、海河、辽河、巢湖、滇池、黄河上游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06-2010年)》,要求相关省、市、自治区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目标的实现。解决流域水污染问题绝不是朝夕之事,而是政治意志与经济实力的综合体现,是治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全面反映。"十一五"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止规划按照"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的基本严重原则,确定了目标、指标、任务与措施。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56-58,共3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