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世界各国能源外交日益频繁以及国家间能源矛盾和冲突日益显现的今天,如何寻求有效的国际能源合作机制已经迫在眉睫。本文试图在一个合同执行的分析框架下探讨国际能源合作机制理论与中国的经验。我们认为,国家间博弈要实现"合作解",这和市场主体交易过程中保证合同得到履行的机理是一样的,它同样可以依托自组织实施的双边声誉机制、多边声誉机制和具有正式制度的第三方机制。在目前国际能源合作的第三方机制缺乏的条件下,中国应改善双边博弈机制,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的多边声誉机制的构建。
出处
《世界经济与政治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期101-107,共7页
Forum of World Economics & Politics
基金
北京天则经济研究所和上海大学国际工商与管理学院联合组织的大型项目“WTO与中国经济的案例研究(第二辑)”全球招标课题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