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政策对全力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有着独特的作用。社会政策实施中需要合理的自由裁量权,但其滥用造成有些社会政策价值变异。实施者对利益的追逐是自由裁量权滥用的直接动因,激励制度、不规范的行政程序、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缺陷是自由裁量权滥用的根本原因。为有效实施社会政策,极有必要构建刚性保证框架、弥补制度缺陷,注重伦理建设、提高实施者的道德素质。
出处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1期25-28,共4页
Journal of Jiangha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