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治安调解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毁损他人财物等情节轻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及其损害后果,在自愿的基础上,采取说服教育的方法,促使当事人互谅互让,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解决纠纷、处理治安案件的方式。治安调解是公安机关以非处罚的方式办理治安案件的职权行为,应准确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治安调解适用范围和条件的规定,正确把握何为民间纠纷、何为打架斗殴或损毁他人财物、何为情节较轻等问题,做出符合立法原意和能更好地发挥治安调解功能的解释。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90-96,共7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06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科研项目"治安调解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6sk07)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