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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拉机的偶件不宜“强搭硬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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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拖拉机的零件,通常是指无法拆卸为两件或两件以上的一个元件,因此,零件是组装拖拉机物件最小的名称。但有两类零件是可拆为两件的,称为偶件零件。偶件零件在生产时,甲、乙件已组合为“终生伴侣”,在使用的全过程中不能另行组合“配偶”,也禁止将新件与旧件组合为“一对”使用。这两类零件分别为精密偶件和齿轮偶件。
作者 洪声
出处 《科学种养》 2009年第2期59-5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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