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医疗纠纷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中,常有医疗机构举证某损害后果属于医疗并发症,希望以此作为免责的理由。长期以来,因医疗并发症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在医疗纠纷中占有很大比重。在对由医疗并发症引发的医疗损害赔偿进行鉴定时,由于临床上医疗并发症产生原因的复杂性,使医疗过失行为的认定、因果关系的判定及赔偿责任的确定成为难题。本文针对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实践中关于医疗并发症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求对鉴定实践有所帮助。
出处
《法医学杂志》
CAS
CSCD
2009年第1期48-50,共3页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