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07年深圳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研究了债务重组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发现:与没有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司相比,进行债务重组的公司盈余管理程度更高;确认了债务重组收益的公司债务重组程度与盈余管理程度显著正相关,而确认了债务重组损失的公司债务重组程度与盈余管理程度无显著的相关关系;在进行了债务重组的公司中,盈余管理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避免亏损。研究表明,我国现有债务重组准则给公司留下了盈余管理的空间,应进一步完善或加强对准则实施情况的监督,特别是要加强对面临亏损压力公司的监管。
出处
《财会通讯(下)》
2009年第2期123-126,共4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