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妇女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修改,是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决策的成功实践。其成功的具体表现是:参与时间较长,参与组织多且能够发挥各自的作用,参与行动是自发的。妇女非政府组织成功参与公共决策的主要原因是:妇女非政府组织体系合理并有参与公共决策的自觉意识和能力,国家与妇女非政府组织间的良性互动。妇女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公共决策的成功实践启示我们,有效发挥非政府组织参与公共决策的积极作用,需建立公权部门与非政府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出处
《理论探索》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138-140,共3页
Theoretical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