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章程是股东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工具,是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的重要方式,是国家监督管理公司的重要手段。章程与各方当事者的利益休戚相关。新公司法的颁布实施.更大的赋予了公司章程的自治性,条文设计中带有“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的规定比较普遍.然而,对于这些公司章程中规定而公司法没有规定的事项的违反,如何界定其法律后果却是一件难事。本文拟从新公司法关于违反公司章程的法律后果的分析和理解出发,对其优缺点进行思考.
出处
《改革与开放》
2009年第3期24-26,共3页
Reform & Openn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