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对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法律思考 被引量:12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由于我国现行法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规定不够明确,因而出现了学界两种对立的观点。《物权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明确为用益物权,为其成为继承权客体奠定了坚实基础,且从古今中外立法例及农村养老保险角度考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成为继承权的客体,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但也应给予其必要的限制。
作者 胡家强 张娜
出处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9年第2期81-85,共5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中国海洋大学文科发展基金重点规划项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问题研究"(H06ZD03)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8

二级参考文献11

共引文献105

同被引文献88

引证文献12

二级引证文献69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