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怒江水电开发工程的起起落落,其本质是一个我国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问题。从决策的做出到怒江水电开发工程的上马,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在决策主体、参与者、决策程序和价值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但同时,从怒江大坝建设所引发的争论和工程的搁置中,我们在看到存在问题的同时,也看到一些令人欣慰的变化和进步。它成为我们今后可资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出处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9年第2期57-59,87,共4页
Journal of Jilin Radio and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