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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类电子健康档案将有“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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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从全国卫生统计信息工作会上获悉,我国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亟待规范。为此,卫生部将发布居民基本信息、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医疗服务和社区卫生等5项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标准,以统一电子健康档案的建立,实现医疗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健康信息共享。
出处 《中国卫生》 2009年第4期8-8,共1页 China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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