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果关系必然性与偶然性之争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垄断了因果关系理论的话语权,但必然性与偶然性之争无益于刑法因果关系问题的解决,与刑事诉讼中因果关系的认定过程脱节,缺乏实际的指导作用,亟需寻找新的切入点、建立新的判断模式。本文在分析我国传统观点及研究现状、大陆法系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从寻求新的因果关系判断标准入手,借鉴大陆法系的条件说并对之进行一定的修正,以期为司法实践中刑法因果关系的判断提供一个统一的参考模式。
出处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3期10-13,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Petroleum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