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位委员、各位同志:经过大家七天紧张的工作,本次会议的各项议程已经进行完毕,会议取得了重要成果。会议经过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关于修改收养法的决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一部关系到九亿农民的重要法律。试行十年来,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根据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这次修订健全了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规定和程序,明确了党组织在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完善了村民自治制度,必将更好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