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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制结构的重大改革——十一届三中全会与个体私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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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在所有制结构方面的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因原来单一的所有制结构改变为现在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多元化的所有制结构.个体私营经济从无到有,逐渐发展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继续鼓励引导,使之健康发展.”回顾改革开放的20年,可以看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过程,就是认识不断提高、思想不断解放的过程.建国后到1956年底,经过全国范围的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私营工商业和个体手工业所剩无几,到“文化大革命”后期,基本消除了私有经济.1978年12月,新中国历史上具有伟大转折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虽然没有直接提出改革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但是,邓小平提出的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分配理论,说明的不仅仅是分配制度的改革,而且预示着下步的所有制改革.随后,首先是劳动部门打破了以往就业由国家包下来的局面,实行了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就业制度的放开。
作者 袁余成
出处 《党史纵横》 1998年第12期2-2,共1页 Over the Party Hi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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