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氟是维持人体生理活动所必需的微量元素之一,但长期摄入过量又可引起氟中毒。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普遍认为氟中毒仅仅是引起骨和牙齿的病变。事实上,早在1937年Roholm就首先详细描述了慢性氟中毒时出现的各种非骨相病变的典型症状,此后Zavopoukov(1977)以及Waldbott(1978)在一系列的报告中明确提出,在氟造成骨骼及牙齿明显改变之时,往往早已表现出非骨相的变化。受氟化物影响的非骨性器官组织很多,其中包括中枢神经系统、肝、肾、肌肉、内分泌腺、心血管及血液系统等,因此可以认为,氟中毒是一种全身性疾病。
出处
《环保科技》
1990年第3期20-21,共2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