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新闻涉及“官司”的事越来越多,一些记者和报刊成了法庭上的“被告”。社会上对此议论纷纷,新闻界自己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困惑。法律如何保障新闻自由?新闻工作如何按照法律行事?这是新形势向新闻界和司法界提出的新问题,也是在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为此,本刊记者专门走访了最高人民法院权威人士。最高人民法院对此极为重视,由新闻发言人周道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办公厅主任)主持,召开了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回答了记者的提问。现将座谈内容整理如下:
出处
《中国记者》
北大核心
1989年第1期6-10,共5页
Chinese Journali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