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国银行人民币资金业务逐年扩大,为解决结算资金周转慢、流通中货币使用过多等问题,我行积极探索国内结算制度改革,推行“三票一卡”,继开办“长城信用卡”业务以来,于1988年9月1日起又开办了本票业务。银行本票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发展起来的一种结算工具,是付款单位或个人事先将款项交给银行,由银行签发并在有效期内对收款人或持票人付款的票据,但该项业务在我国已中断多年。采用本票结算既可以解决携带大量现钞问题,只要将本票交销货方就可立即得到所需货物,减少货币流通量并节约人力及费用;又可以防止付款方开空头支票,使收款方利益不能得到保障的问题,只要销货方收到本票,就等于收到现金。
出处
《华北金融》
1989年第3期22-2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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