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服务的事权配置应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来确定,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事权,赋予适当的财权,使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全面转型时期,市场与政府的边界模糊多变、政府间职责不明,政府公共服务事权界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内外不清"和"上下不清"等问题。政府事权配置的不当和含混多变,造成财政支出效率较低、基层政府财政困难。在公共服务供给领域,各级政府"越位"与"缺位"并存。我国政府间事权配置不当具有深刻的体制障碍和法治原因,主要表现在公共治理的地方主义盛行、政府间财税竞争与利益博弈加剧、缺乏相应的法治保障措施等方面。
出处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58-62,共5页
Southeast Acade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