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0年以来,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并将农村义务教育、乡级道路、计划生育等支出纳入到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改变了长期以来“农村事业农民办”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开启了公共财政逐步覆盖农村的新局面。但无论从公共服务的总量还是质量上看,当前城乡差距仍然非常明显,农村公共服务仍处于严重滞后状态。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发展,成为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识。
出处
《中国财政》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0期37-39,共3页
China State 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