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之一。马克思的"社会扣除理论"以及社会保障的性质,为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了理论依据;我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速度明显快于城市,而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却滞后于城市,严峻的现实需要国家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构建;我国持续20年的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的连年增长,为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奠定了坚实基础。然而,在当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构建中,却出现财政严重"缺位"现象,主要表现为:财政支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不清晰,缺乏资金的投入,财政对社会保障的支出结构不合理,财政管理体制不适应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基于此,有效发挥财政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支持作用,需要推进制度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调整财政对我国社会保障的支出结构,建立"省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
出处
《学术交流》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83-86,共4页
Academic Exchange
基金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08D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