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在取得显著成就的同时,我国公共危机和社会突发事件也呈现高发态势,加上自然灾害频发,给社会造成了巨大损失和危害。针对公共危机的频繁发生,迫切需要找出一个在公共危机发生后进行有效治理的干预机制。社会保障干预,彰显了对公民社会保障权的尊重,维护了社会成员的基本利益,增强了社会的凝聚力与稳定,控制了社会风险的发生机率。
出处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09年第4期19-21,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CPC Changchun Municipal Committ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