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若要从徘徊中走出来,必须要打破哲学因果关系的禁锢,这就是一个刑法因果关系从哲学教条中摆脱的问题。实际上,刑法因果关系也根本不是哲学因果关系的具体运用,刑法因果关系的定型性、规范性,都是作为一门规范学科的刑法学所独有的。更为极端地说,刑法因果关系这个概念本身就是应当否定的:不是因果关系,而是条件关系。所谓刑法的回归,主要是指从刑法本身而不是从哲学等学科来寻求理论依据的一种研究趋向。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7期22-42,共21页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