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企改革不能“只卖不买”。在全国各地区、各部门都致力于推售其中小企业之际,国有大中型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自己的规模优势在开展跨地区、跨部门并购的资本营运方面有所作为。与此同时,为帮助企业有效解决并购的筹融资问题,从根本上克服和消除国企改革的“退出”与“进入”障碍,作为政府则有必要采取以下政策措施:(1)建立国有企业发展基金;(2)为优势企业发行专项债券担保;(3)减轻优势国有企业税负,进行新税制改革试点;(4)培育、发展新的企业并购行为主体。
出处
《财经问题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8年第8期37-42,共6页
Research On Financial and Economic Issu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