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护生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在临床实习中可能会不明确自身的法律责任和法律身份,侵犯患者的隐私权、生命权、知情权,忽视护理文书的法律效力,建议为提高护生的法律意识,从源头抓起,加强护生在校期间法律法规的教育;重视岗前教育和带教期间的法律教育,明确护生的法律责任和法律身份;加强对带教老师的培训,明确带教老师的法定职责;提高护生书写护理记录的水平,增强护生的证据意识;建立非惩罚性的患者安全文化,培养护生的自愿报告意识。
出处
《国际护理学杂志》
2009年第8期1136-1137,共2页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nurs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