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于2002年开始实施,2008年允许在校生报名参考。司法考试对法学教学会产生积极影响,但如果处理不当,也会产生消极影响。通过分析法学教学的现状,我们需要更新教学理念,构建实践课程体系,完善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但这种改革只能是适度的,以趋利避害。
出处
《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117-119,共3页
Journal of Adult Education College of Hebei University
基金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08年度院级科研项目<司法考试与我院法学教育改革>(编号:XY200804)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