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是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的伟大实践。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卫生执法监督就是立本于维护社会法制、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为社会提供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公共卫生秩序关系每一位公民切身利益,不断提高公共卫生监管水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卫生执法监管工作取得较好的成绩,各级卫生执法监督部门认真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主动将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置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得到全国人大的充分肯定。但公共卫生安全问题还相当突出,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希望各级政府不断加强对卫生执法监督工作的领导、支持并加大资金投入,卫生执法监督部门则应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水平,依法监督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活动,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出处
《中国卫生监督杂志》
2009年第4期339-342,共4页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Insp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