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新制度经济学的视角,把我国民办高校视为经济组织,明晰其产权,进而实现教育产权多元化,必然产生对民办高校董事会治理变革的要求。在董事会治理结构方面,应切实维护民办高校相关利益者的权益,强化董事的诚信责任意识;在董事会治理机制方面,通过设计产权激励机制,在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形成利益制约关系,减少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
出处
《黄河科技大学学报》
2009年第4期7-9,共3页
Journal of Huanghe S&T University
基金
安徽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项目<民办高等学校产权机制研究>(2006jqw169)的部分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