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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扫除非税收入管理盲区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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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件暂扣款物是指各级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受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以下简称“各级执法机关”)在公务活动中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的规定临时扣押的资金和物资。本文拟从目前案件暂扣款物管理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方面作出探讨。
作者 高兆梅
出处 《中国外资》 2009年第18期124-124,共1页 Foreign Investment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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