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非传统安全威胁,现代海盗具有不同于传统意义上海盗的特点,并对国际社会的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在国际社会打击海盗犯罪的过程中,尽管有关国际法对海盗犯罪的管辖进行了相关规定,但是国家之间的管辖权冲突依然存在,严重桎梏了国际社会打击海盗的国际合作。因此要在不违反国家主权原则的前提下解决管辖权冲突,一方面应该确立管辖权顺位;另一方面应充分发挥联合国的作用,建立一个由安理会主导的打击海盗的专门机制;同时,将海盗犯罪纳入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范围也是解决海盗管辖权冲突的一个重要途径。
出处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9期7-12,共6页
Pacif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