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岸警务协作是双方享有刑事侦查权的机关在防控与侦查跨海峡互涉犯罪中相互给予支持、便利与援助的活动,属我国国内不同法域间区际刑事司法协助事宜。由于两岸尚未完成统一,双方警务协作至今既未形成共同的法律基础,也没有建构成熟的运行机制,仅通过间接联络与个案形式开展包括犯罪情报交流、代为调查取证、缉捕遣送嫌犯、赃款赃物追缴及刑案管辖移交等方面的互助合作。在全球化时代,两岸警方应立足既有的协作平台、借鉴粤港澳警方协作经验、克服政治与法律障碍,分阶段逐步推进彼此协作,以有效防范、打击和遏止日益猖獗跨海峡互涉犯罪。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3期79-84,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