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代生物医学和生物科技的快速发展给人们带来更多选择的同时,也意味着对人的干预日益增强。对人的干预是否具有合理性以及什么样的干预才是合理的,只有借助人的完整性概念才能获得伦理论证和辩护。完整性概念首先描述了人类存在的基本状态。描述性的完整性概念同时又具有规范性含义:人之身心的完整性要求不被破坏和得到维护、受到尊重。作为生命伦理学基本原则的完整性要求:禁止对个体完整性侵犯的强迫性干预;促进治疗性自我申诉型干预的实现来保护人的完整性;允许自我增强型干预来尊重人的完整性。
出处
《世界哲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6期84-93,共10页
World Philosoph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