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49岁的北大医学教授熊卓为因腰椎骨关节病病发到北大第一医院就诊,2006年1月31日,即脊柱手术术后第7天,北大第一医院宣布,熊卓为因发生术后并发症肺栓塞,抢救无效死亡。熊卓为的丈夫王建国认为,参与抢救的主治医生是无行医资格的北大医学院的在校学生,且熊卓为的病历多处被修改。2007年10月,王建国将北大医院诉至法院,控告该院"非法行医",索赔500万元。2009年7月,法院一审判决北大第一医院存在医疗过失,与熊卓为的死亡有因果关系,由该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王建国及其岳母共计70多万元。但一审法院并未认定北大医院存在"非法行医"。一审判决后,双方均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11月5日下午2点,"熊卓为案"在北京市高院二审。对此,本刊记者邀请了熊卓为的丈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王建国参加本期对话,请他谈谈对这一案件的看法。
出处
《首都医药》
2010年第1期33-35,共3页
Capital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