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执法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分析公安执法实践中"三个效果"不一致的种种成因,要正确理解在执法中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要意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践行"三个至上"的理念,加强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运用理性、文明的执法方式,提高正确处理法律和政策的关系的水平,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政治素养和执法水平,从而实现公安执法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一致性。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9年第5期145-149,共5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