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休闲生活仅是让过这种生活的人具有走向高尚的可能性,而非必然性。休闲的两个基本要素是闲暇的时间和自在的心灵状态。休闲有层次性而休闲活动有可分类性:现代科技仅是休闲社会的要素而非一般休闲的要素;金钱(物质条件)是社会性休闲活动的要素而非一般休闲活动的要素。休闲产业的可能性是促进社会性休闲生活,其不可能性是并不能直接提升纯私人性的休闲生活。休闲社会的休闲必定是以个体性为前提的,素朴休闲社会观视休闲活动为对现代科技外在属性(即过分张扬的功利性)导致的人性失衡的补充和规正,而成熟的休闲社会观视休闲活动为对现代科技的内在属性(即相互协调的科学性与人文性)的逻辑展现的必然。
出处
《湖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91-93,共3页
Hube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