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法科生就业率的持续走低,主要是因为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未能与社会需求结构相对接所致。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关系的多样化、经济与管理活动的规范化以及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法律人才自身的结构与功能有了很大变化,其就业领域应当更为广泛。鉴此,应用型本科高校应当顺势而变,在市场细分基础上构建与传统法学专业培养目标错位的特色法学专业,以便为社会提供供需对路的、宽口径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出处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67-72,共6页
Journal of National Academy of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