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会通讯(综合上)》2009年第2期荣树新文《持有至到期投资会计处理浅析》(下面简称“浅析”)中指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中规定: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为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应按票面利率计算确定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科目(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科目),按持有至到期投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68-69,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