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是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现实需要,是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充分的法律政策依据、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通过审慎周密制定《浙江省县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紧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评估工作、多策并举加大推动力度,党委政府对源头维稳更加重视,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进一步提高,重大项目建设得以顺利实施,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强和改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一要进一步统一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思想认识;二要加快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步伐;三要推进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四要继续深化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建设。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第1期22-25,共4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