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育龄妇女死亡原因,提出干预措施,降低育龄妇女病死率。方法:对洛阳市部分地区2005/2008年1 748例育龄妇女死亡进行回顾性调查。结果:育龄妇女死亡前4位原因为意外伤害、恶性肿瘤、脑血管疾病、心血管疾病。意外伤害中以中毒、车祸、外伤占前3位。疾病死亡以恶性肿瘤占首位,其次是心脑血管系统疾病。结论:关心妇女身心健康,强化健康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定期妇女健康体检,降低育龄妇女病死率。
出处
《中国误诊学杂志》
CAS
2010年第9期2264-2265,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Misdiagnost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