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的基础上,克服卫生资源的浪费,实现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以使有限的卫生资源,达到最佳的医疗卫生服务。然而,几年来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结果表明,尽管卫生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局的同志作了艰辛的努力,但由于种种原因,离此目标仍有明显的差距。尤其是在控制住院患者的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方面,工作十分艰巨。据近几年的统计,我市参加医疗保险的住院患者平均住院费仍高于全国各大中城市。一些医疗程度不同地存在大处方、人情方,用贵药、滥检查等不正之风。同一住院患者“两次记帐”的现象屡见不鲜。有的甚至把不必要的医疗费用转嫁担保人的身上,影响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健康发展。其原因当然是多方面的,但核心问题是,我们没有确立大卫生观的思想,不是以提高整体人群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质来考虑,而是仅仅从局部的、个体的,单纯在个别患者身上的有限医疗费用上作文章,显然效果是不理想的。因为医院在整个医疗行为过程中处于主导作用和垄断地位,少数领导和医生常常为了局部经济效益或个人利益往往可能诱导患者进行不合理的医疗消费,只要患者一旦到了医院,需作什么样的检查项目,开什么药,主动权全在医生手里。而检查多,开药多。
出处
《特区经济》
北大核心
1998年第11期54-54,共1页
Special Zon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