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无形文化财"、"无形民俗文化财"以及"文化财选定保存技术"三大部分,日本的"人间国宝"认定制度只是对"无形文化财持有者"的最高赞誉,是日本无形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中对个人成就的一种认定。而"无形民俗文化财"则由当地社团或保存团体所有,此类文化遗产具有群体参与的属性,可以说传承人是一个团体而不是个人。我们应借鉴日本的经验,对中国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以完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
出处
《民族艺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3-22,共10页
National Arts
基金
住友集团资金资助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