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情理调处是明清诉讼中的常见现象,情理的多样性和调处的灵活性相结合,难免引发司法随意化的揣测。但是,对情理调处的个案研究表明,调处中的情理实质上是利益处断的表面话语,虽然调处的具体结果可能无章可循,但调处的基本原则却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即保持诉讼各方利益的大致平衡。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50-57,共8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汪雄涛主持的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明清法律生活中的利益平衡:从日常交往到司法原则"的研究成果
项目批准号:09YJC820103